宝泰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23  宝泰隆(601011)公司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债权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的议案

随着星途公司市场的不断拓展,销量的提升,研发投入的增大,产品品类的增加,为满足未来更大的市场需求,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

(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途公司”)拟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用于星途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星途公司销售收入。本次申请债权担保方式是: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拟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南京银行常州分行要求,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其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公司为控股孙公

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于2024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47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