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5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临2024-054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芜湖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股权转让与股东借款等事宜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芜湖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东借款协议》、《公司与芜湖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与芜湖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抵押合同》的议案,同意向芜湖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泰投资”)转让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矿业公司”)5%股权,并由达泰投资分期向宝泰隆矿业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利率为9%/年,公司以持有的宝泰隆矿业公司95%股权向达泰投资提供质押、宝泰隆矿业公司以其拥有的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以下简称“宝泰隆矿业公司五
矿”)和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以下简称“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的采矿权向达泰投资提供抵押,并由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就上述借款履行连带还款义务,前述借款还附有其他担保或增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60号公告。经公司、宝泰隆矿业公司和达泰投资三方友好协商,拟就上述股权转让、股东借款、股权质押、采矿权抵押等事宜签署补充协议,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2026年8月30日,公司继续以持有的宝泰隆矿业公司95%股权向达泰投资提供质押、宝泰隆矿业公司继续以其持有的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和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的采矿权向达泰投资提供抵押,公司继续作为共同债务人就借款履行担保义务,上述事项尚需经达泰投资履行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具体借款利率、还款安排、股权回购方式与违约责任等事项以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财务部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第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55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