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承销保荐业务保荐代表人的函》。
川财证券作为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王俊尧先生、李树尧先生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因王俊尧先生工作内容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指派金雨馨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其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承销保荐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承销保荐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李树尧先生和金雨馨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王俊尧先生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承销
保荐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金雨馨,女,保荐代表人,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曾先后参与或主持索通发展(603612)非公开发行项目、广东鸿图(002101)现金购买奥兴汽配资产包财务顾问项目、中矿资源(002738)非公开发行项目、甬矽电子(688362)科创板IPO项目。具有丰富的IPO、再融资及并购重组项目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