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