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陕西西安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6月17日(周一)10时在西安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