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7,218,173股,占公司2024年6月27日总股本(以下简称“总股本”)的14.08%,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23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1.55%。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办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李振国先生于2024年6月27日将其原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4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中的35,000,000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同日将其原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5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原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李振国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 | 85,0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7.96%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12% |
解质时间 | 2024年6月27日 |
持股数量 | 1,067,218,173股 |
持股比例 | 14.0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230,00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1.5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04% |
李振国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目前不用于后续质押,如未来基于其个人需求拟进行股权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质押变动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变动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累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累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李振国 | 1,067,218,173 | 14.08% | 315,000,000 | 230,000,000 | 3.04% | 21.55% |
李喜燕 | 380,568,860 | 5.02% | 0 | 0 | 0.00% | 0.00% |
李春安 | 160,143,858 | 2.11% | 0 | 0 | 0.00% | 0.00% |
合计 | 1,607,930,891 | 21.22% | 315,000,000 | 230,000,000 | 3.04% | 14.30% |
注:以上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冻结情况。持股比例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