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关于子公司新疆黑猫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5 |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 公告编号:2023-041 |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新疆黑猫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疆黑猫”)以评估值5.53亿元作价,收购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控股股东”)持有的乌鲁木齐市金宝利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宝利丰”)100%股权,金宝利丰无其它实际经营业务,唯一矿业投资为参股30%开滦库车高科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开滦库车”),开滦库车持有北山中部煤矿探矿权。2023年6月15日,新疆黑猫与黄河矿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安排作了约定。现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疆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
(一)业绩承诺期、盈利预测和补偿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北山中部煤矿投产后五年内。黄河矿业保证在业绩承诺期金宝利丰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250.22万元。在承诺期末,金宝利丰累计实现净利润达到或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即承诺达成,黄河矿业无需进行业绩补偿;若在承诺期末金宝利丰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黄河矿业将依据约定条款进行业绩补偿。
投产年度 | 当年度预测净利润金额(万元) | 投产期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金额(万元) |
第一年
第一年 | 10,299.67 | 10,299.67 |
第二年
第二年 | 10,037.27 | 20,336.94 |
第三年
第三年 | 9,975.82 | 30,312.76 |
第四年
第四年 | 9,971.27 | 40,284.03 |
第五年
第五年 | 9,966.19 | 50,250.22 |
金宝利丰主要营业利润来自于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数据为在开滦库车预测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得出。
(二)关于补偿安排
1、业绩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①黄河矿业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②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累计实现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时,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现净利润。
③补偿义务的实施
如按照本协议约定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补偿,则乙方应在金宝利丰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计算出甲方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将应补偿金额支付给乙方。
如甲方未按照前款规定支付业绩补偿款,则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公司有权将后续应当支付给甲方的分红款优先用于向乙方支付甲方尚未支付完毕的补偿款。
(三)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自双方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本协议为《股权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审议程序
该补充协议签订后,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