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3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C,其对应的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80%,不可解除限制性股票共计96,36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3年4月14日,上述股权激励股份96,360股已经注销完毕。注销完毕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股份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523,398,279 | -96,360 | 523,301,919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951,561,938 | - | 5,951,561,938 |
总股本 | 6,474,960,217 | -96,360 | 6,474,863,857 |
注:以上股本结构以2023年4月14日收盘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节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51)处于转股期,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总数可能会在公告日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注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P1=(P0+A*k)/(1+k)≈3.61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P0=3.61元/股,A=1.651元/股,k=-96,360/6,474,960,217)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然为3.61元/股。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