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C,第三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第三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200股,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的孰低值;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5,200股,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26,400股。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