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2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5,441,477.0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328,280,533.52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96,081,882.86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26,868,980.84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45,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18,131,019.16元后的净额。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4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46,971,02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113,777,882.2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14,016.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9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0.74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0.74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本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投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账户开立方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1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1206020119200820065 | 活期 | 403,967.06 |
2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901140229100034994 | 活期 | 3,793,736.25 |
3 | 宁波穿山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 3901140229100035001 | 已销户 | — |
序号 | 账户开立方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4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 33021560003598910000 | 活期 | 263,809,159.27 |
5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 33021560003596330000 | 活期 | 59,078,172.07 | |
6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150110874100000067 | 活期 | 405,959.05 |
7 | 宁波港北仑通达货运有限公司 | 33150110874100000068 | 活期 | 8,146,017.48 | |
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17726000002 | 活期 | 621,375,310.62 |
9 | 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100937679000001 | 活期 | 0.00 | |
10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2170000100000220712 | 活期 | 48,706,436.40 |
11 | 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 | 2170000100000221215 | 活期 | 46,215.37 | |
12 | 舟山市港兴拖轮有限责任公司 | 2170000100000221188 | 已销户 | — | |
13 | 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 | 2170000100000221064 | 活期 | 5,120,613.98 | |
14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61078503446 | 活期 | 81,239,321.61 |
15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 397478512906 | 活期 | 16,648.61 |
序号 | 账户开立方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16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93578502607 | 活期 | 342,522.68 |
17 | 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403978507114 | 已销户 | — | |
18 | 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377978511346 | 已销户 | — | |
19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 | 350678512022 | 已销户 | — | |
20 | 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 | 361078533186 | 活期 | 64,327.82 | |
21 | 宁波港铁路有限公司 | 367578516705 | 已销户 | — | |
22 | 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 403978515954 | 已销户 | — |
23 |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 | 374078515060 | 活期 | 2,372,192.79 |
24 | 宁波北仑涌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66278868224 | 活期 | 1,161,281.80 |
25 | 宁波穿山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 355878824491 | 已销户 | — | |
合计 | 1,096,081,882.86 |
注:已销户的情况说明如下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29200839094。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账户开立方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1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1206020129200839094 | 活期 | 120.7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604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波舟山港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20年、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本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款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65,1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3,5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9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2,8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2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 否 | 336,446 | 443,015 | 未做分期承诺 | 69,224 | 278,2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12月 | 32,148 | 是 | 否 | |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 否 | 104,373 | 92,631 | 未做分期承诺 | 5,920 | 57,3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年06月 | 1,843 | 是 | 否 |
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
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 | 否 | 69,065 | 34,737 | 未做分期承诺 | 1,627 | 34,99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 | 142 | 否(注5) | 否 |
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 | 否 | 36,426 | 28,331 | 未做分期 | - | 28,07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06月 | 1,732 | 否(注4) | 否 |
码头工程项目 | 承诺 | |||||||||||
拖轮购置项目 | 部分变更 | 97,971 | 80,706 | 44,206 | 21,324 | 66,210 | 22,004 (注6) | 150% | 不适用 | 6,187 | 是 | 否 |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 部分变更 | 90,819 | 55,680 | 55,680 | 5,449 | 37,947 | -17,733 (注7) | 6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 | 100,000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0,024 | 130,024 | 130,024 | — | 130,024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965,123 | 965,123 | — | 103,544 | 732,828 | — | — | — | — | — | —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承诺投入金额的计算时点系购置设备时点,但实际情况中,存在分期付款、设备调试后付款等原因,因此实际投入金额未达到承诺投入金额,不属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自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8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15,278.198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215,278.1988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19日批准通过了该议案。 1、拖轮购置项目 公司在拖轮购置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拖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公司将上述节余资金10,865万元转为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2、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公司在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公司将上述节余资金10,639万元转为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3、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1)公司在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由于相关市场原因,本项目所需购置的生产设施设备、材料费用下降,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 公司将上述节余资金11,742万元转为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
4、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 (1)公司在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由于相关市场原因,本项目所需购置的生产设施设备费用、材料下降,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3)该项目资金预算中的生产准备金、利息等计划费用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减少,产生了资金节余。(4)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相比预算金额有所降低。 公司将上述节余资金34,328万元转为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5、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1)公司在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由于相关市场原因,本项目所需购置的生产设施设备、材料费用下降,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 公司将上述节余资金8,095万元转为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实际效益为1,732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1,883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22
年1月获得的临时外贸口岸开放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13日;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重新获得临时外贸口岸开放证的批复;2022年7月13日至8月24日期间,公司外贸集装箱装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因而未达到预期收益。注5: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实际效益为142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802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
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因此下半年的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外贸业务下降,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注6: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22,004万元,主要系拖轮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计算时点系
拖轮交付并投入使用时点,但实际情况中,由于公司与拖轮制造企业签署合同后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支付进度款项等原因,存在提前支付于2022年及之后交付的相关拖轮的进度款的情况,因此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注7: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7,733万元,主要系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
额计算时点系购置设备时点,但实际情况中,存在分期付款、设备调试后付款等原因,因此实际投入金额低于承诺投入金额。注8: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9: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10,10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10,1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10,1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 否 | 1,410,106 | 1,410,106 | 未做分期承诺 | 1,410,106 | 1,410,1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10,106 | 1,410,106 | — | 1,410,106 | 1,410,106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梅山港区6号至 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 拖轮购置项目 | 443,015 (注2) | 未做分期承诺 | 69,224 | 278,217 | 不适用 | 2024年12月 | 32,148 | 是 | 否 |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 ||||||||||
合计 | — | 443,015 | — | 69,224 | 278,217 | — | — | 32,14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19日批准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1)拖轮购置项目 公司原计划于2022年购置两艘4000马力拖轮,属于技改置换更新项目,后续由于舟山港域相关大型码头如鼠浪湖、六横等建造进度未达预期,为配合相关建设项目,公司计划延缓购置两艘4000马力拖轮至2024年启动,由于延缓时间相对较长使得该项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拟不再采用募集资金实施, |
届时转为自有资金实施,将相关6,400万元募集资金转为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2)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于2020年测算,系根据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并结合2020年度公司技术改造计划、大型设备的报废与更新、充分发挥当时已有码头与堆场的能力及推动智慧港口的建设、提升港口的竞争力所做出的,但是由于出现新的状况,公司结合下游市场情况及自身相关码头与堆场情况对于卸船机、桥吊等设备的需求减少,将相关24,500万元募集资金转为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2:本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36,446万元,拖轮购置项目变更转入6,400万元、节余转入10,865万元,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变更转入24,500万元、节余转入10,639万元,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节余转入11,742万元,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节余转入34,328万元,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节余转入8,095万元,目前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3,015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