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8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金星、石焕挺、丁送平、姚祖洪、张乙明、严俊、陈志昂、黄盛超、王柱、于永生、冯博、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榭招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张乙明、黄盛超、王柱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3票。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22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易港通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5票。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23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