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宁波港(601018)公司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定期财务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开展和内部控制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金15亿元。财务公司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月25日批准筹建,6月24日批准开业,7月8日注册成立,2010年7月28日正式对外营业。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倪坚,经营地址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24-1)—(24-7)。

财务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

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二)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

(十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同时借鉴同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一)组织架构及运行情况

财务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分权制衡、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及向董事会负责的监察审计部,加强对运营风险的控制。总经理及其管理团队对公司行使经营权,依据业务范围及人员规模设置了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7个职能部门。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1、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对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负责对财务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财务公司风险的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的审议决策方式。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内部审计相关的重要制度和报告,审批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指导、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的审议决策方式。

3、信贷审查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总经理领导下的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对有权审批人审批信贷业务起智力支持作用和制约作用。信贷审查委员会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对财务公司评级授信以及贷款、担保等信贷业务进行审议,为有权审批人提供决策建议。

4、投资审查委员会

投资审查委员会是财务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审查机构,对财务公司有价证券投资和参与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业务进行审查,为有权审批人提供决策建议的工作机构。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基础。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及向董事会负责的监察审计部。

(二)内部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风险控制重点是信贷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结算业务中的资金安全和操作风险,外汇、同业及投资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对重点业务的风险控制采取以下措施:职能部门检查,统计报表、专项报告等行为控制,定期盘存等实物控制,审批与授权以及不兼容岗位分离等组织结构控制。

1、授权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规范对业务授权、费用授权和事务授权的管理。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在财务公司年度董事会上审议通过,并明确董事长、总经理的权限内容及期限;总经理对副总经理临时授权采用书面形式,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授权通过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授

权范围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财务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2、资金管理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资金管控相关制度,将资金管理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结合,确保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合规有效开展。财务公司与成员单位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及时监测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需求变化,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3、结算与会计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账户、结算业务、会计核算等管理办法与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监管数据管理办法》1项制度,修订《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收付结算办法》《费用开支管理办法(试行)》《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结算业务流程与会计管理工作。

4、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业务审批制度》,并根据各类信贷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业务、贴现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承兑汇票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等各类具体信贷业务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2023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二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贷管理工作。财务公司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体系,做到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5、同业与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同业业务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定存、同业存单、回购业务,投资业务包括债券、基金投资。财务公司根据各业务品种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相关业务具体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2023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修订了《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同业业务管理工作。

6、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于2021年12月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质,建立了“3002货币兑换”结售汇会计科目,外汇业务单据资料齐全,能严格按照授权管理操作规程报有权人审批后开展业务,遵守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将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在核定限额以内。

7、反洗钱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办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反洗钱报告管理办法》《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等制度。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申请办理账户开立或变更业务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成员单位洗钱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监测分析日常资金交易流水,2023年上半年未发现可疑交易信息。2023年上半年公司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涉及反洗钱、防范非法集资及反诈等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8、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服务器部署在集团局域网内,在服务器所在的网络部署了独立的防火墙,安装了杀毒软件。各用户的网络在内部局域网范围内的前提下,通过身份认证后,才可以对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访问,内部局域网外部人员无法通过因特网直接访问核心业务系统,有效地降低了核心业务系统的风险性。财务公司利用

系统集成技术搭建灾备平台,通过数据库同步软件和专用光纤,将生产数据实时同步进行灾备。另外,备份人员不定期将备份数据恢复到测试环境中,以检验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财务公司制定了重要信息系统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按照演练计划开展演练工作。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情况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能够覆盖其业务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风险,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财务公司运作规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56.84亿元,利润总额3.30亿元,净利润2.48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通过对财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结算、信贷、投资、信息管理、审计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

日,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指标名称标准值实际值
1资本充足率≥10%14.39%
2流动性比例≥25%52.00%
3贷款比例≤80%52.05%
4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0
5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5%0.07%
6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300%0.19%
7(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卖出余额)/资本净额≤100%0.65%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各项存款≤10%0
9投资总额/资本净额≤70%31.02%
10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20%0.14%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132.9亿元,贷款业务余额81.4亿元。

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综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