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宁波舟山港股份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款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连选可以连任。根据王峥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其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滕亚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止,任期届满可以续聘。根据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他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会聘任以上相关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上述聘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永生 冯博 赵永清 潘士远 肖汉斌 肖英杰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