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目录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 3议案:关于变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拟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需在大会工作组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予大会工作组人员,并由大会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书面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本次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是:《关于变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大会不涉及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八、按《公司章程》规定,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九、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2日14: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46楼4603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5日(星期三)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6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八)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办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2)
三、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三)推举监票计票小组成员
(四)审议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2)。
(二)联系人:杨强 联系电话:0574-27686159
传真:0574-27687001
议案关于变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执行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已达到最长连续聘用年限,公司需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开展了新一轮(2024—2027年)财务报告(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下同)、内控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确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现公司拟根据中标结果聘请德勤华永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德勤华永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经营范围为: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德勤华永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事务所。此外,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信息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
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
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近三年,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警告)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基本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签字会计师:赵海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
项目签字会计师:李渭华,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签字会计师:马甜甜,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恋炯,自199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7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33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56万元,合计为392万元。2024年度合计中标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实际费用下降30%,主要为市场环境、信息化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其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满16年。2023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已达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