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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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进行内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专项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障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连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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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6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分红比例达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43%。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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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操作程序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投资品种严格控制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我们认为投资风险可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遵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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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及山东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志出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的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共计27亿元的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没有发现侵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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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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