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关于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5  华钰矿业(6010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7号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1,200万元及其对应的违约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塔铝金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塔铝金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塔铝金业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航诺”)签署《销售(金精矿供应)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塔铝金业负有向南昌航诺在主合同规定时间内交付货物的义务。根据公司拟与南昌航诺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号:

HN-DB-20231208-01)相关约定,为保障南昌航诺因上述销售合同所形成债权得以实现,公司拟为塔铝金业与南昌航诺之间签署的《销售(金精矿供应)合同》项下价值人民币1,200万元部分的金精矿供货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

范围包括以人民币1,200万元为限的金精矿供货义务及其对应的违约金,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塔铝金业其他股东方未向其提供担保。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塔铝金业与南昌航诺之间签署的《销售(金精矿供应)合同》项下价值人民币1,200万元部分的金精矿供货义务提供保证担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27日;

3、注册号:0710002810;

4、注册地址: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图尔松扎德市136号;

5、注册资本额:1,000索莫尼;

6、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2,413,432,311.032,344,201,448.93
总负债1,321,485,152.951,285,471,295.19
银行贷款总额64,125,787.8441,540,862.97
流动负债总额325,000,872.72373,164,337.69
净资产1,091,947,158.081,058,730,153.74
项目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2022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237,038,113.4327,772,457.97
净利润-22,883,513.00-29,114,407.5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债务人:“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

保证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号:

HN-DB-20231208-01)约定,公司对“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依主合同约定向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交付价值人民币1,200万元部分的金精矿的供货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以人民币1,2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圆整)为限的金精矿供货义务及其对应的违约金。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项下被担保限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货款及该笔货款对应的违约金,若实际担保数额小于限额,则具体金额以甲方与债务人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关凭证为准。若“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未能依主合同约定向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价值人民币1,200万元部分的金精矿供货义务,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带承担退还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向“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支付的预付款及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向塔铝金业股份公司追偿。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和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交易双方约定,公司需为本次供货义务提供担保。塔铝金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供货义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塔铝金业生产经营稳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0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塔铝金业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