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经审阅总经理候选人陈旭先生的工作履历等材料,陈旭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我们认为陈旭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陈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