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5-03-22  华钰矿业(6010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证券简称:华钰矿业公告编号:临2025-006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董事刘鹏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241,1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294%;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66,8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204%;公司监事王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合计21,8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27%。上述人员所持股票均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增持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董事刘鹏举先生拟减持不超过60,298股,占总股本的0.0074%;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1,720股,占总股本的0.0051%;监事王小飞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460股,占总股本的0.0007%。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刘鹏举先生,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监事王小飞先生(以下简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人”)分别递交的《关于减持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刘鹏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41,1920.0294%其他方式取得:218,692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2,500股
邢建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66,8800.0204%其他方式取得:142,88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4,000股
王小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1,8400.0027%其他方式取得:6,64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5,200股

注: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股本0.4股,上表其他方式取得包含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获取的股份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刘鹏举不超过:60,298股不超过:0.0074%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0,298股2025/4/15~2025/7/14按市场价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资金需求
邢建军不超过:41,720股不超过:0.005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1,720股2025/4/15~2025/7/14按市场价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资金需求
王小飞不超过:5,460股不超过:0.0007%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460股2025/4/15~2025/7/14按市场价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资金需求

注: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人严格履行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义务。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鹏举、邢建军)承诺:自2018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3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鹏举、邢建军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相关减持主体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