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春秋航空 | 601021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可 | 赵志琴、徐亮 |
电话 | 021-2235 3088 | 021-2235 3088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 |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 |
电子信箱 | ir@ch.com | ir@ch.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3,819,318,235 | 43,419,681,529 | 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365,807,138 | 13,692,890,709 | 4.9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8,030,371,802 | 3,653,669,165 | 119.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8,392,342 | -1,245,492,34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6,539,880 | -1,313,394,67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9,265,244 | -188,417,91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8 | -9.52 | 增加15.5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1.36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1.36 | 不适用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217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50 | 504,000,000 | - | 质押 | 46,280,000 |
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2 | 22,720,600 | - | 无 |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73 | 16,892,789 | - | 无 | - |
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1 | 15,785,507 | - | 无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1.58 | 15,474,957 | - | 无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1.29 | 12,629,470 | - | 无 | - |
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 | 11,715,638 | - | 无 | - |
摩根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摩根中国A股市场机会基金 | 其他 | 1.08 | 10,539,164 | - | 无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睿毅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7 | 9,465,870 | - | 无 | - |
狮诚控股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其他 | 0.85 | 8,334,529 | -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春秋国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正华先生持有春秋国旅64.74%的股权,为春秋国旅的控股股东,王正华先生还通过与春秋国旅的其他2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方式加强了其控制地位,以形成能够持续性地主导春秋国旅以及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的能力,进而能够持续性地实际控制春秋国旅和春秋航空。因此,王正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春秋包机的股权同样由持有春秋国旅股权的24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其中第一大股东王正华先生持有春秋包机52.69%的股权,为春秋包机控股股东。春翔投资系春秋航空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 春翔投资第一大股东为张秀智女士(春秋航空副董事长),持有春翔投资23.35%的股权。春翼投资系春秋航空和春秋国旅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翼投资第一大股东为王煜先生(春秋航空董事长,与王正华先生为父子关系),持有春翼投资54.80%的股权。 考虑到春秋国旅的董事中,张秀智女士兼任春秋包机 |
的执行董事和春翔投资的董事长,王煜先生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长,王炜先生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春秋国旅、春秋包机、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面值 | 利率(%)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3春秋航空SCP001 | 012370005 | 2023-05-18 | 2024-02-08 | 200,000,000 | 2.68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3春秋航空SCP002 | 012382318 | 2023-06-16 | 2024-03-15 | 200,000,000 | 2.34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 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67.22% | 68.46%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6.22 | -0.48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