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3  春秋航空(601021)公司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春秋航空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议本次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504,000,00051.50
2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22,720,6002.32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1,128,1922.16
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6,892,7891.73
5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15,785,5071.61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2,000,0001.23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7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11,715,6381.20
8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10,696,8711.09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294,7080.95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6,059,0200.62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