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春秋航空(601021)公司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 年4 月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 4 月28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108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 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董事长王煜,董事王志杰、陈可, 独立董事郑培敏、金铭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正华、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王 炜、独立董事李若山以网络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全部9 名 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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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 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 上,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 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在当期盈利、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100%,上述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董事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 实施。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