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3-027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577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0,86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2年12月2日止,公司完成了向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130,86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工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075,696,605.4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150,814.4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5,545,791.01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2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9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12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901130029000223044。
2022年12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3150110874100000276。2022年12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010122000705277。
2022年12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6282008170。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开立方 | 开户行 | 账号 | 募投项目 | 备注 |
1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3901130029000223044 | 集装箱船购置项目 | 本次销户 |
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支行 | 33150110874100000276 | 散货船购置项目 | 已销户 |
3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门支行 | 22010122000705277 | 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 | 已销户 |
4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6628200817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已销户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募投项目“散货船购置项目”、“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存放于“集装箱船购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银行账号:
3901130029000223044)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余额为零且后续不再使用,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与保荐机构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