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1022 公司简称:宁波远洋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6.7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7.33%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管理、全面预算、合同及法律事务管理、关联交易、货代业务管理、船代业务管理、集装箱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主要业务。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销售确认存在舞弊风险、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业
务、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业务。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 | ≥10% | 5%~10% | ≤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 企业持续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极易面临清算 ? 相关资产或负债易发生损失或舞弊,并且舞弊涉及董事、监事或高管 ? 内部控制评价中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管理层未能在内控运行过程中发现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 存在缺陷的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以广泛影响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缺陷极可能或已经导致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 |
重要缺陷 | ? 相关资产或负债易发生损失或舞弊,并且舞弊涉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存在缺陷的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定范围的影响,该缺陷有可能导致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
一般缺陷 | ?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 | 5000万元及以上 | 3000万元(含)~5000万元 | 500万元(含)~3000万元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
重要缺陷 |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少量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业务职能部门自我检查评价、内审机构独立稽查评价和外部审计机构开展专业内控审计的三道防线,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协同监督,对于一般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防范于未然或即期整改使其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少量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业务职能部门自我检查评价、内审机构独立稽查评价和外部审计机构开展专业内控审计的三道防线,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协同监督,对于一般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防范于未然或即期整改使其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徐宗权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