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8日和2023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3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5%,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32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2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9,940,40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090,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1.41元/股、
最低价为人民币8.2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32,20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