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22  玉龙股份(6010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

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变更将使公司控股股东由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

高控股”)变更为济高(济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高资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宜及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济高控股通知,为打造济南高新区上市公司投资管理平台,更好地赋能上市公司进行产业协同和深化产业培育,济高控股、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济高资本。济高控股拟以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用于向济高资本出资,将合计持有的玉龙股份230,070,0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济高资本。

本次权益变动后,济高资本将直接持有公司230,0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38%,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济高资本与济高控股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济高资本--230,070,00029.38%
济高控股230,070,00029.38%--

二、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29.38%70.62%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

理委员会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

理委员会100%

100%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济高(济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济高(济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29.38%

29.38%70.62%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00%

100%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

40%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济南高新城市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高新盛和发展 有限公司

40%

40%济南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济南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有限公司80%

80%20%

20%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97%

97%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

20%济南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济南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3%

3%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100%

100%100%

100%60%

60%

济南高新区齐鲁软件园

发展中心

40%

三、本次股份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301室法定代表人:孙萌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29261870L公司类型: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按高新区国资委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高新区管委会项目的投资、融资业务;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

公司名称:济高(济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科航路1066号科航大厦2号楼1307

法定代表人:牛磊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DKNADY20公司类型: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股份转让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有权国资审批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