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水江先生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