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出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70名,注册会计师数量1,47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141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娟,200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9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雪娇,201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3家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俊,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4家次。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标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内部就所咨询问题或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判断、重大疑难问题时,项目合伙人按照业务风险管理规程要求与相关复核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或向专业标准部进行技术咨询。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风险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的要求实施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以复核合伙人为主、质量控制部审核经理为辅的项目质量复核,同时增加专职质控合伙人的特别复核环节。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上述质量控制制度并完成各级复核工作。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是全面负责日常业务质量监管、风险控制、业务培训的独立部门,由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直接进行质量监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完
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综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目前,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特此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