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股东在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未能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票。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本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10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2025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15:00。
二、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提问以及解答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表决结果统计
(八)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签署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议案2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深度挖掘运营潜力,持续提升经营效益;同时积极向外拓展资源,提升产能利用率,推动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在内外协同、多维发力的驱动下,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的良好态势。现就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764,540,405.37 | 3,536,463,867.96 | 6.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0,574,445.66 | 734,834,347.42 | 11.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76,243,903.92 | 671,643,685.03 | 15.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7,681,118.31 | 1,720,999,178.18 | 10.8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487,539,548.78 | 7,801,629,764.37 | 34.43 |
总资产 | 24,226,716,821.26 | 23,870,358,613.85 | 1.49 |
(三)资产、负债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31,522,056.05 | 705,088,286.92 | 60.48 | 注1 |
应收票据 | 1,165,121.19 | 50,000.00 | 2,230.24 | 注2 |
应收账款 | 1,921,040,008.90 | 1,469,875,490.23 | 30.69 | 注3 |
应收款项融资 | 747,391.00 | 3,000,000.00 | -75.09 | 注4 |
预付款项 | 9,163,930.52 | 14,716,505.13 | -37.73 | 注5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情况说明 |
合同资产 | 1,958,030.02 | 3,072,000.00 | -36.26 | 注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42,059,790.80 | 0 | 100.00 | 注7 |
在建工程 | 20,637,938.18 | 30,962,546.31 | -33.35 | 注8 |
合同负债 | 20,089,107.83 | 5,870,683.83 | 242.19 | 注9 |
应交税费 | 31,152,109.61 | 15,462,513.64 | 101.47 | 注10 |
其他应付款 | 771,897,048.53 | 1,509,571,232.77 | -48.87 | 注11 |
主要指标说明:
注1:主要系公司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及销售回款增加。注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注3: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所致。注4:主要系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已到期所致。注5:主要系本期预付采购款到货所致。注6:主要系本期合同资产履约完成所致。注7:主要系本期大额存单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注8:主要系期初在建项目本期完工转固所致。注9:主要系合同预收货款增加所致。注10:主要系期末所得税增加所致。注11: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四)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3,764,540,405.37 | 3,536,463,867.96 | 6.45 |
营业成本 | 2,188,364,379.09 | 1,934,445,516.58 | 13.13 |
销售费用 | 382,853.04 | 2,773,188.42 | -86.19 |
管理费用 | 279,932,021.98 | 288,153,712.63 | -2.85 |
财务费用 | 338,526,704.62 | 378,416,742.79 | -10.54 |
研发费用 | 131,008,983.38 | 128,448,896.32 | 1.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7,681,118.31 | 1,720,999,178.18 | 10.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1,335,560.64 | -1,917,115,221.51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1,715,792.89 | -1,368,201,155.72 | / |
主要指标变动较大解释说明:
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业务结构调整销售人员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项目运营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建设项目陆续完工,支付购建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减少,及本期无大额对外投资支出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025年,公司力争实现垃圾处理进厂量合计不低于1,050万吨。
上述预算计划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议案5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9,064.61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0,000.00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54,000.00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5.81%。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40,0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0,574,445.6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090,646,063.1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40,000,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20,574,445.6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40,000,000.00 |
现金分红比例(%) | 65.81%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公司于202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二、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过充分考量和评估,是公司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回报投资者的重要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议案6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建设、运营及外部拓展资金需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运营贷、并购贷等)、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融(超短融)、内保外贷、海外直贷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具体事宜、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1月,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正式迈入资本市场,开启了公司发展的新篇章。上市后,公司始终秉承“担责善为、不断超越”的企业精神,践行“进无止境、卓以致远”的企业理念,围绕固废处理和清洁能源服务商的定位,全面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深度挖掘运营潜力,持续提升经营效益;同时积极向外拓展资源,提升产能利用率,推动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在内外协同、多维发力的驱动下,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的良好态势。2024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65亿元,同比增长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1亿元,同比增长11.67%。
(一)项目运营方面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控股运营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全部投入运营,分别位于广州、雷州、邵东等地,设计处理能力合计32,090吨/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垃圾进厂总量928.56万吨,垃圾焚烧发电量
46.71亿度,上网电量41.25亿度,各项指标均实现稳健增长。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运营4个生物质处理项目,均位于广州市,设计处理能力合计2,590吨/日。报告期内,公司生物质处理项目的垃圾进厂总量73.57万吨,处理规模进一步提升。
3、公司持续深入推进项目运营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数智化赋能,深度挖掘核心业务的经济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核心运营指标和整体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均吨垃圾发电量继续攀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同时单位物耗成本及主设备非计划停机次数均同比下降,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生物质处理项目优化调整运行参数,结合日常精细化管理,产油率大幅提升,资
源化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二)业务拓展方面
1、公司通过积极拓展存量垃圾、工业固废、市政污泥等多源垃圾处理服务,加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协同处置力度,显著提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填埋场存量垃圾的掺烧试验以及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的有关手续均顺利推进,全年累计掺烧存量垃圾超70万吨。
2、为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公司积极推动通过热电联产方式,提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营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周边工业企业提供蒸汽合计16.44万吨,供热业务规模持续攀升。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广州市首个移动储能供热项目,供热管网规划建设工作也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供热业务的进阶跃升打下了坚实基础。
3、凭借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优势,公司积极拓展运营管理服务输出业务,新增多个运营检修服务项目及环境监管技术服务项目,为公司实现更广泛的轻资产业务布局奠定了基础。公司高度关注并参与绿证交易业务,报告期内合计申领绿证约690万张。
4、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通过对外项目拓展、收并购等方式扩大公司业务区域布局,提升公司业务规模,2024年9月,公司联合中标怀集县环保发电项目。同时,公司密切关注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机会,2024年12月,公司在越南成立全资子公司,积极探索海外项目投资发展新途径。
(三)技术创新应用方面
1、在智慧电厂建设方面,公司全面掌握吊机无人值守、焚烧炉ACC智能控制、烟气污染物自动控制等关键技术,开展智能巡检、DCS与烟气监测智能联动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为全面迈入智慧电厂时代和推动生产全面自动化、数智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2、在运营优化方面,公司开展SNCR和SCR协同脱硝技术、餐厨垃圾厌氧消化产沼优化运营等项目的创新实践工作,提升环境效益和资源化利用效率,其中高分子脱硝超洁净排放技术获广州市国资委科技补贴。
3、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与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功申报5个省级科研平台;在科研成果方面,公司研发的垃圾焚烧厂炉渣转运智能控制、宽适应性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成套设备、基于磁悬浮技术的高效智控半干
法脱酸等多项技术获得各级奖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授权505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软件著作权55项。
(四)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回报方面
1、上市后,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推动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2、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机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参观、分析师调研以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主动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增强市场透明度与投资者信心。
3、公司积极通过现金分红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8亿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69%。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40亿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81%,现金分红比例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居前列。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36项议案。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审议 |
1 | 2024年 2月7日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2024年 3月8日 |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审议 |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 |||
3 | 2024年 3月28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4年 4月28日 | 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关于投保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4、《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7项制度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
5 | 2024年 6月24日 | 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 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6项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6 | 2024年 8月29日 | 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 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
序号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审议 |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
7 | 2024年 10月29日 | 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8 | 2024年 11月27日 | 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经董事会召集,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包括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共审议通过20项议案,并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股东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相关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14项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充分利用各自所长,积极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对有关事项深入研究和专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使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准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共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专门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在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
和工作流程,强化了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机制,更好的保护了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五)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过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在董事会会议中,公司董事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财务预算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并行使了表决权;在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认真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4年是公司完成IPO上市后的首年,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控信息披露风险。2024年,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并规范披露了其他临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集体参观交流、上证E互动、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耐心解答投资者的提问。
三、2025年度经营计划
2025年是决胜“十四五”、布局“十五五”的关键之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发展,以精细管理和技术创新驱动运营效率提升,通过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扩张核心业务规模,推动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1、提升固废协同处理能力,高效推进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同时加大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市政污泥等市场拓展力度,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利用率水平。
2、深挖“焚烧+”潜力,全力推动供热业务发展,加速供热管线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以热电联产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的聚合赋能。
3、持续推进智慧电厂建设运营,聚焦生产作业过程管控及安健环管理环节,将人工智能模型的应用与生产管理经营深度融合,开展人工智能模型在环境监管和预警防控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节能降耗,不断提升公司运营效能。
4、强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积极主动寻求并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源优势拓展国内外优质项目,不断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2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 | 审议结果 |
1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3月8日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3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
关于投保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 | 审议结果 |
4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6月24日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5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6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7 | 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11月27日 |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得到了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管理人员的汇报、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财务运行稳健良好,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公司编制的各期定期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重点关注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审议程序的合规性。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