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营业地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含委托出席1名),董事长刘继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已获得充分证据确认无法收回共计港币200万元(折合人民币2,122,800元)的资产予以核销,相关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