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轮胎: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4  赛轮轮胎(6010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3-073债券代码:113063 债券简称:赛轮转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赛轮销售、赛轮沈阳本次为公司各提供6.0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各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提供63.89亿元担保(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56.8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59%、128.39%;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7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34%。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7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集团”)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8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3年5月22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及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近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销售”)及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沈阳”)分别与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共同为公司与该银行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赛轮销售、赛轮沈阳本次为公司各提供6.0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各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提供63.89亿元担保(含本次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赛轮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43966332L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588号法定代表人:刘燕华注册资本:306,258.48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56911074M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北富源工业园6号路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装备、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未经审计)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537,104.252,190,221.39
归母净利润35,499.10133,179.87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3,103,424.642,963,221.22
负债总计1,799,647.801,687,210.93
归母所有者权益1,248,882.481,221,911.95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集团

3、保证人:赛轮销售、赛轮沈阳

4、担保主债权金额:各不超过6.05亿元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当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56.8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7.59%、128.39%;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总额为12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85.12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03%、69.66%,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7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34%。

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