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轮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04-11  赛轮轮胎(601058)公司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264,931,6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其中237,087,774股被质押,264,931,682股被司法冻结。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华联控股的重整计划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属于本次重整的偿债资源,根据重整计划拟将部分公司股份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变现。根据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288.10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2.4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发来的《告知函》,获悉新华联控股拟根据重整计划将部分公司股份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变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新华联控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264,931,6828.06%非公开发行取得:178,087,774股 大宗交易取得:86,843,908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新华联控股不超过:32,881,000股不超过: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2,881,000股2024/5/7~2024/8/6按市场价格非公开发行司法执行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2024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发来的《告知函》及《民事裁定书》,新华联控股的重整计划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根据《告知函》,拟对其持有的120,000,000股公司股份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采用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网络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对其持有的144,931,682股公司股份采取以股抵债的处置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破产重整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减持,且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司法冻结及部分质押情形,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3,288.1万股股票全部完成减持,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232,050,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1、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股份减持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新华联控股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4-11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