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轮胎: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赛轮轮胎(601058)公司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264,931,68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06%。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 新华联控股的重整计划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其中涉及到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24-019)。

2024年4月17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417-3号),获悉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了司法冻结质押及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新华联控股
本次解除冻结质押股份(股)237,087,774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股)27,843,908
合计占其所控制股份比例100%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6%
解除冻结质押及冻结时间2024年4月17日
持股数量(股)264,931,682
持股比例8.06%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股)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冻结情形,但仍有部分红利的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未被解除。

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解除冻结质押和解除冻结后,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红利仍被冻结及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新华联控股的重整计划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其中涉及到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破产重整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冻结情形,但仍有股份存在质押登记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