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921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艾久超先生、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董国云先生现场参会,黄进先生、刘俊勇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因连任时间满六年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黄进先生、董国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黄进先生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选举董国云先生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刘俊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调整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规划委员会成员为:艾久超先生、黄进先生、刘力一先生,其中艾久超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董国云先生、刘俊勇先生、艾久超先生,其中董国云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董国云先生、刘俊勇先生、宋永辉女士,其中董国云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黄进先生、刘俊勇先生、宋永辉女士,其中黄进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结对帮扶地区公益捐赠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