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上证函〔2023〕949号)附件《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的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达证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1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430万股,发行价为8.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5,4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4,517,964.0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0,957,035.99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20日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32044_A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82,712,880.6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1,755,844.68元,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披露相关信息。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均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销户日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礼士路支行 | 0200003629008866668 | 2023年7月12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02767210186 | 2023年6月19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 | 11050162360000001434 | 2023年6月27日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一致,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3 年半年度 |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不含发行费用) | 258,095.70 | 2023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8,271.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8,271.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2023年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 不适用 | 258,095.70 | 258,095.70 | 258,095.70 | 258,271.29 | 258,271.29 | 175.58 | 100.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58,095.70 | 258,095.70 | 258,095.70 | 258,271.29 | 258,271.29 | 175.58 | 100.0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