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信达证券(601059)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定2022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董事均能够勤勉履职,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勤勉义务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定2022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确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勤勉义务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确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符合监管导向、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刘俊勇、黄进、董国云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