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马建生监事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李士媛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屹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审阅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以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中信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中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信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信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为顺利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091.6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091.69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和相关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091.6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091.69万元(不含税)。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