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中信金属(601061)公司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下午3点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李屹东先生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监事无异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屹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每交易日最大净持仓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与业务进口币种风险敞口规模相匹配,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