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3  中信金属(601061)公司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屹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扩大套期会计应用范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扩大套期会计应用范围,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扩大套期会计应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在2024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进行相应提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