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在对中 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公司”“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人,对自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 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王晓雯、余见孝、杨滔
(三)现场检查人员
孙鹏飞、杨滔、石鑫、熊文楷、韩萌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6 年3 月23 日、2026 年3 月26 日、2026 年3 月27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 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 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 计师关于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 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
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 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 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 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于2025 年2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 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 与公司共同实施“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本持续督导期后,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延期至2029 年4 月。
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 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清单,查阅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年审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 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就回款情况、主要经营数据等对会计师进行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建议公司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培训与管理,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针 对“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经过审慎研究与综合 考量,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9 年4 月。保荐人 建议上市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及实施,做好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 护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 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 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 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孙鹏飞
王晓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 滔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