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36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文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