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在公司3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3以书面、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胡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7,836.04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该议案事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