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查股网  2024-04-18  江盐集团(601065)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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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核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6元。截止2023年4月4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项目账户统一管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6-0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6,660,378.38(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578,592.21元),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余额
募集资金总额1,657,600,000.00
减:上市发行费用106,767,271.48
募集资金净额1,550,832,728.52
减:本年度直接投资募投项目109,800,428.00
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221,950,514.35
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9,000,000.00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578,592.2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36,660,3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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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10月1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3月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铁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于2023年8月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及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9月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及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铁路支行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3756222152149,368,930.5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1899991011000918593113,603,251.9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62720201004787,187,240.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319101040031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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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050154016300001086426,288,659.5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36189999101100103967522,673,851.7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20375714770537,538,444.37
合计————836,660,378.38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元已全部投入使用,将本年度产生利息收入103,125.58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6月19日办理募集资金银行账户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1,950,514.35元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1,422.52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6-00002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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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银行产品类型收益类型金额起止日期是否赎回
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定期存单保本固定收益70,000,000.002023/06/27-2023/12/27
交通银行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定期存单保本固定收益80,000,000.002023/06/28-2023/12/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定期存单保本固定收益400,000,000.002023/06/28-2023/12/28
合计————550,000,0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0.00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净额60,102.09万元的比例为29.78%。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已经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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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总计39,195.05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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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55,083.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075.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075.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50,000.0050,000.0050,000.0031,372.2631,372.26-18,627.7462.74项目建设期 约为 18 个月 (不含项目前期准备)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15,337.1915,337.1915,337.191,802.831,802.83-13,534.3611.75项目建设期 约为 14 个月 (不含项目前期准备)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8,643.998,643.998,643.99-8,643.99项目建设期 约为 3 年(不含项目前期准备)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21,000.0021,000.0021,000.0021,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4,981.1894,981.1894,981.1854,175.0954,175.09-40,806.0957.04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17,900.0017,900.0017,900.0017,9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超募资金不适用42,202.0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60,102.0917,900.0017,900.0017,900.0029.78
合计94,981.18155,083.27112,881.1872,075.0972,075.09-40,806.0946.48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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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六)”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九)”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