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0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5年1月,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存款8,800.00万元,期限三个月;中国银行南昌市铁路支行存款4,500万元,期限三个月;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存款25,000万元,期限三个月。
近日,公司分别赎回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铁路支行及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期限三个月的到期产品,共收回本金38,300.00万元,共获得利息收益111.32万元。上述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序 号 | 定期存款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收回本金 (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1 | 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 | 定期存款 | 25,000.00 | 2025-1-15 | 2025-4-15 | 1.15 | 25,000.00 | 70.89 |
2 | 中国银行南 | 定期存 | 4,500.00 | 2025-1-7 | 2025-4-7 | 1.05 | 4,500.00 | 11.83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昌市铁路支行 | 款 | |||||||
3 | 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8,800.00 | 2025-1-3 | 2025-4-3 | 1.30 | 8,800.00 | 28.60 |
合计 | 38,300.00 | 38,300.00 | 111.32 |
注: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