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27  中铝国际(601068)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规模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此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综合以上意见,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

二、《关于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进行了分析,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