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6  中铝国际(601068)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上诉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都匀开发区通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建设)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涉及诉讼的金额包括请求被告支付回购款、逾期支付回购款的违约金、律师费等人民币9,469.75万元、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通达建设已就本案提起上诉,本案诉讼程序尚未结束,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与都匀工业聚集区资本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匀资本)、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黔南政府)、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南投资)就案涉建设项目签订了相应的框架协议书、

移交BT合同及附件、担保协议等合同。公司成立案涉建设项目的项目公司即通达建设,由通达建设按约组织施工。由于都匀资本、经开区管委会、黔南政府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黔南投资系都匀资本案涉建设项目欠款的连带责任担保方,都匀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以下简称经开区财金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以下简称黔南财政)为案涉建设项目政府预算的执行部门,通达建设以都匀资本、经开区管委会、黔南投资、黔南政府、黔南财政、经开区财金局为共同被告,向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通达建设收到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黔2701民初133号),判决如下:

(一)判令都匀资本、经开区管委会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支付通达建设回购款人民币9,229.76万元;

(二)驳回通达建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黔南政府、黔南财政、经开区财金局、黔南投资不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15,288.00元,由通达建设负担人民币12,000.00元,都匀资本、经开区管委会负担人民币503,288.00元。

通达建设不服上述判决,已将都匀资本、经开区管委会、黔南投资、黔南政府、黔南财政、经开区财金局列为被上诉人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都匀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黔2701民初133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通达建设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二)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费用由都匀资本、经开区管委会、黔南投资、黔南政府、黔南财政、经开区财金局承担。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通达建设已就本案提起上诉,本案诉讼程序尚未结束,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民事判决书((2023)黔2701民初133号)

(二)民事上诉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