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中铝国际(601068)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新蔡县人民法院已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涉及诉讼的金额包括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62,002,569.62元、逾期付款利息暂计人民币11,083,476.01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原告:六冶

住所地:郑州市淮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康

被告:新蔡县立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峰公司)住所地:新蔡县政府办公楼二楼法定代表人:王永志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案情

2014年12月,六冶与立峰公司签订了案涉项目一标段与二标段的施工合同,后又于2017年9月签订了案涉项目的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六冶按约施工,相应的标段工程分别于2018年1月30日、2017年10月31日竣工并验收合格。2019年12月10日,新蔡县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后出具了案涉项目的工程竣工决算定案表。截止六冶起诉之日,立峰公司仍拖欠六冶工程款本金人民币62,002,569.62元及利息。由于立峰公司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六冶向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的新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六冶收到新蔡县人民法院的缴费链接,受理案号为(2023)豫1729民初5128号,六冶已完成案件受理费缴纳。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内容

六冶就与立峰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新蔡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内容主要如下:

(一)依法判决立峰公司支付六冶工程款人民币62,002,569.62元;

(二)依法判决立峰公司支付六冶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62,002,569.6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人民币62,002,569.6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

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时计算至2023年7月19日止,利息为人民币11,083,476.01元。以上暂合计人民币73,086,045.63元。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立峰公司承担。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缴费凭证((2023)豫1729民初5128号)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