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黄金:关于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4  西部黄金(601069)公司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征收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图公司”)哈图金矿(齐Ⅰ矿区)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采矿许可证的相关情况

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哈图金矿(齐Ⅰ矿区)采矿许可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11月1日核发,证号为C6500002010054120067742,证载主要内容如下:采矿权人为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为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哈图金矿(齐Ⅰ矿区),开采矿种为金矿、银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6万吨/年,矿区面积为5.548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1350至243米标高共有13个拐点圈定。

二、关于本次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款的背景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有关规定,哈图公司提交《非油气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哈图金矿(齐Ⅰ矿区)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了评估。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依据新疆正捷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11月编制且评审备案的《新疆托里县哈图金矿齐Ⅰ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吿(2018)》,出具《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哈图金矿(齐Ⅰ矿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豫地评采报字【2023】第 26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征收“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哈

图金矿(齐Ⅰ矿区)”采矿权出让收益合计23889.42万元,其中:评估利用备案保有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11834.84万元;应补缴在2006年11月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已动用未处置采矿权出让收益12054.58万元。

三、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对公司的影响

1.哈图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2023年生产标准金1.17吨。

2.哈图公司拟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一)出让采矿权的期限为7.71年,自2023年6月30日至2031年5月20日。(二)应交采矿权出让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23889.42万元。(三)在2024年至2028年共分五期交清上述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纳4777.884万元;2、2025年至2028年期间,每年11月20日前交纳4777.884万元。公司将根据上述约定及时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款项。”

3.公司2022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19.29万元,2023年度1-9月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2.47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将2006年-2022年已动用资源量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进行资本化、全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预计将减少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85.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92%。公司需要交纳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23889.4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账面总资产(637007.04万元)的3.75%,公司于2024年需要交纳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部分4777.884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账面货币资金(54700.60万元)的8.73%,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后续公司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相关通知履行出让收益缴款义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实际发生的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需以最终的业务实质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签订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