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商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名隋军先生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上述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准确识别并界定关联方和重大关联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关于对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相关条件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公
司定价政策,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名隋军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隋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隋军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提名隋军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清华、张桥云、李明豪、李嘉明、毕茜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