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8元(含税)。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20,639,699.50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0,418,833.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4,120,000股,以此计算2024年末期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2,706,560.00元(含税),加上2024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142,353,200.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5,059,76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0.46%。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5,059,760.00 | 371,412,440.00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0,639,699.50 | 742,544,426.23 |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100,418,833.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86,472,2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81,592,062.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86,472,2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00.55%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 否 |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本年度为预计派发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