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4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 年8 月1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 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日期要求。公司董事会全体9 名董事审议了本次 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董事陈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 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